各系(部):
根据《大红鹰官方网站科研奖励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鄂法商[2020]74号)及大红鹰官方网站工作安排,现将2023年度科研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奖励类别:科研项目、论文、专著、应用性成果、知识产权、文学艺术作品。奖励条件及标准见管理办法。
二、奖励时间:2023年1月1日-2023年12月31日
三、具体要求:
1、2023年12月取得的科研成果需按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要求提交成果原件、复印件,并分别填写《个人综合科研信息表.xlsx》《2023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.xlsx》《2023年度科研奖励申报表.xlsx》,以系为单位交教务部310胡老师,联系电话:81290812;电子版发至邮箱978112125@qq.com。
2、已参加2023年度科研成果统计的项目无需重复申报,教务部将根据年度统计结果核查整理后一并公示。
3、材料提交截止时间:2024年3月11日。
教务部 2024年3月1日